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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应知应会(一):党章基础知识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01日           浏览次数:502次

       为常态化推进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我们将分期推送党员干部必学必会的核心党建知识点,覆盖党章党规、党建知识、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党支部建设、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等,每期精简提炼、重点突出,助力大家快速掌握、精准落实。


党章基础知识

1.党章的制定与修改历程: 中国共产党章程(简称“党章”)。现行党章共分为11章55条1922年党的二大制定了第一部正式党章。至2022年党的二十大共修改17次: 

2.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实现共产主义。

5.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

6.党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7.党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8.党的群众路线: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9.党的中心任务::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10.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11.我国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2.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

13.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我国社会主义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14.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15.我国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16.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

17.我们的立国之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18.我国的强国之路:坚持改革开放。

19.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脱离群众。

20.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

21.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22.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2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4.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2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的领导制度: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共产党的领导。

26.中国共产党的党徽为什么组成的图案:镰刀和锤头。

27.党按照什么原则选拔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8.党员的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历史,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 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 象作斗争。(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29.党员的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30.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